为进一步持续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力度,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凝聚加快发展正能量,9月6日,佛坪县成立三个督查组,分别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政府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配合,对全县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查。
本次督查将持续一周时间,通过现场实地查看丈量、查阅票据及文件资料、听取相关人员介绍、随机走访约谈干部群众等多种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面督促检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情况,重点对“加桌不加人”、“黑房子”等形式主义和浪费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重点检查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三公”经费管理、支出情况及同期增减情况;三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情况,主要是各党委、党组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问责及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查处情况;四是领导干部带头情况,重点督查各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规范生活待遇情况,是否存在社团兼职等方面问题。督查期间,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还将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系列制度规定,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督查组。
今年以来,佛坪县县委、县政府反复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建立从严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制度,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切实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中央八项规定带来的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