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纪委严格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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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佛坪县纪委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案件线索的收集、登记、受理、排查和督办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拓展了案件线索,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一、规范登记,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归口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搁置。对受理和收集的群众信访举报和非信访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分别由信访室和纪检监察室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汇总、统一报告。

二、集体研判,夯实核查责任。对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归口管理的每一件问题线索, 由分管信访和案件检查工作的主要领导负责,按月定期实行集体会议排查研判机制。经初选、排查确定的重点问题线索,提出拟办意见,明确核查主体和工作责任。

 三、统一分类,明确处置标准。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案管室统一按照以上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认真及时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搁置、不流失,不断提高线索办理效率和质量。

四、跟踪督办,实行责任追究。信访室重点做好上级要结果信访件和转交下级纪检组织的信访件办理的督办工作,纪检室负责对自办案件线索、领导交办的重要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并跟踪督办转交下级纪委(纪检组)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严防拖延、丢失、失密、泄密等问题发生。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