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全县各级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佛坪以四个明确着力推进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工作制度。
一是明确代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代办窗口,负责集中受理群众委托或各镇提交的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转交和督办落实。各镇代办点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群众委托或各村提交的代办事项的督办以及上报。各村依托村级活动场所开设代办室,明确代办岗位职责,负责办理群众委托的代办事项。村民小组设立代办点,一般设在村民小组长家中,受理群众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各级代办机构均要在醒目位置设立代办点标示,并公示责任领导及代办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是明确代办人员。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人为代办员,负责集中受理群众委托或各镇提交的代办事项,并负责代办事项的转交和督办落实。未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但有直接面向群众办事职能的部门、单位,确定办公室主任为代办员,负责直接办理群众委托的代办事项或县政务服务中心转交的代办事项。各镇及有直接面向群众办事职能的部门、单位确定1名领导负责、1名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负责办理群众委托或各村提交的代办事项的督办以及上报。各村及社区代办人员主要由各镇驻村、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对群众提出申请的委托事项提供全程代办或协办服务。
三是明确代办方式。代办方式共分为坐班代办 、上门代办、流动代办、预约代办、网络代办五种方式。
四是明确代办流程。代办事项,以群众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代办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代办人员收到申请后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核对资料、登记受理,村级能办结的即收即办,当面反馈;需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及时送达;需到县级部门办理的,由镇代办员汇总,统一送达县政务服务中心,详细交接登记后,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在相应窗口办理或者和直接面向群众办事的职能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联系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