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坪县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成立了四个督查小组,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牢牢牵住牛鼻子,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6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即强化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规范权力运行责任、维护群众利益责任、深化作风建设责任和检查考核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3个方面的监督责任,即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严格执纪问责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内容,紧扣主体。将主体责任分为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三大块13项,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推行权力运行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深化作风建设、遵守廉政准则、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支持纪委工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委(党组)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三是强化措施,保障落实。围绕建立健全9项工作机制,即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细化教育监督机制、落实责任报告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夯实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制度反腐机制、支持案件查处机制、落实工作保障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检查中发现职责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