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动员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近日,佛坪县委印发了《佛坪县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对全县深化作风建设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要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县深化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各镇各单位要迅速组建深化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一把手” 负总责的要求,要把抓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党组)抓好作风建设,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
二要突出重点,严格问责。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优化发展环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纪律执行情况为重点,聚焦“四风”问题,强化作风建社督导检查,继续加大明察暗访、曝光反面典型和惩戒问责力度。
三要严明纪律,确保实效。被抽调人员要严以律己,服从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督导检查组每两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督导检查情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向县委汇报一次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