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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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坪县委、县政府印发了《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包抓县级领导、牵头单位和联系领导责任,聚焦中心,紧盯目标,确保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是分清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二是巩固已有成果,深化作风建设。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坚决反对“四风”,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是突出主业主责,大力查办案件。强化领导,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组织协调和问题线索管理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制,加强跟踪问效和考核力度。

四是强化监督教育,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党风党纪、岗位廉政、廉洁自律教育

五是深化制度建设,依靠制度反腐。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继续巩固和深化14项反腐倡廉制度切实抓好新的三项反腐倡廉制度的推行工作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