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坪县就各镇、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发出考核通知,进行安排部署。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2013年佛坪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廉洁自律、纠风、源头治腐、查办案件、信访举报、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十个方面的工作。
本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平时记实考核、综合评价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终考核、平时记实考核、综合评价考核得分情况,对被考核单位量化分值进行汇总并提出初评意见,经审定后,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各部门单位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分依据和评定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