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传递清廉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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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倡导更加清正的社会风气。

《通知》要求,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操办事项。除本人和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外,不得操办本人和亲属过生日、乔迁新居、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小孩出生满月、子女上学、参军等事宜。(二)严禁大操大办。办理本人和直系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滥发请柬或采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严格控制宴请范围和规模,严禁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宴请。(三)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下属单位和职工的礼品、礼金。(四)严格廉洁自律。严禁婚丧喜庆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和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公车,严格控制用车规模,不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要向县纪委监察局递交《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单》。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