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开展“建设环境治理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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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生态佛坪、秀美佛坪、和谐佛坪、安全佛坪、幸福佛坪提供高效服务和政治保障。佛坪县委、县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设环境治理年”活动,着力解决影响佛坪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潜伏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一、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集中时间组织学习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快项目建设各项政策措施,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窗口单位要组织服务对象特别是企业法人学习了解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审批程序、证照办理程序和各部门窗口职责、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努力使其在办事过程中减少盲目性,提高时效性。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工地,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敦促企业合法生产、守法经营;要求企业管理好项目、管理好员工,确保他们遵纪守法。
二、组织开展大讨论。通过开展“跳出佛坪看佛坪,立足全局找差距,咬定发展不放松,争先进位创一流”大讨论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破除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传统的地域工作观念、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方式,树立“县小不示弱,人少不失志”竞争观念,树立大开放、大发展、快发展观念,树立勇于创新、敢想敢干、争先进位观念,动员全县上下“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我就是窗口,我就是环境”的意识,不断优化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奋力赶超的思想环境。
    三、集中整治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对凡是中央省市取消的,佛坪一个不留;凡是中央省市没有取消的,佛坪一律按下限执行。县发改局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省、市、县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加快项目审批和落地速度;加强与项目法人和职能部门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立项、选址、环评、土地、用水、用电等问题,确保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佛坪县严格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佛坪县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建立完善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和严格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严格禁止各级领导干部插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在县域内实施项目的企业,在前一个项目未完工前,不得再承接其他项目,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县法制办要组织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实施。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全程代理等规范性操作办法和流程,完善和实施行政审批网络化运行,按照应进必进、应上必上的原则,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认真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除涉及税收、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质检工作外,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或收费,必须到县纪委(监察局)备案,没有备案的,一律按“四乱”行为处理。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建立规范职权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在中省市规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压缩幅度,提高审批效率。
   四、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察局)要不定期的组织人员,深入机关单位、各镇、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对工作纪律进行明查暗访。重点进行四查四看:一查工作状态,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空岗串岗脱岗、上网聊天、工作时间打游戏、看电影、网购等现象;二查部门形象,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三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超时办理等问题;四查廉洁从政,看是否存在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吃拿卡要、“四乱”、“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对暗访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五、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县公安局等部门、相关镇参与,组织开展企业周边、项目现场治安环境整治。对企业与周边单位、个人存在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对干扰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的堵路、堵车等恶意阻工行为,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制止;对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县纪委(监察局)要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组干部、监委会成员、党员干部组织、参与阻工等事件,对变相拖延、推诿扯皮或借故推脱责任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和重点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守土有责,及时协调解决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问题,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问题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