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坪县纪委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能,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全面促进依法依纪办案。
一是抓排查管理。针对县小人少,案源线索缺乏的问题,主动出击,通过明察暗访、互联网披露和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联系,积极排查案源线索,破解线索难题;同时对所排查和交办的案件线索逐件登记,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落实承办单位及查办措施。
二是抓组织协调。加强与反腐败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互通信息,移送线索;及时召开县委反腐败案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强协作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案件突破力。
三是抓监督检查。对本级自办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涉案款物扣押和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管理,查纠问题,规范程序;对乡镇办案,采取常委联片督导与乡镇协作办案相结合,实行跟案指导、镇案协查、镇案协审,确保质量。真正做到所办案件“证据充分、材料齐全、程序到位、件件有卷、卷卷规范”。
四是抓督促办理。对上级交办、领导交办案件全程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办理情况,限期回复结果;对自办案件、基层办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专项检查、定期督查、约谈、通报等方式,狠抓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查办案件目标任务。
五是抓统计分析。认真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办案形势,准确把握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等问题的分析研究,建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办案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