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公安局对警用公车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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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坪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公安系统公车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全体民警和各派出所所长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马述敏通报了全市公车违规典型案例,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汉中市公安机关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汉中市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七条规定》及县委、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公务用车驾驶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副局长周俊传达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政府关于公车管理有关会议精神;局长兼督察长梁晓智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梁局长就加强公车管理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要求全局民警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增强敏锐性,正确认识公车管理工作,增强公车管理和使用的责任心,根除特权思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确保公车使用不出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市公安局和县委、政府关于警车管理方面的相关纪律规定,做到入脑、入心;三是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吸取镇巴公安局盐场派出所所长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训,引以为戒。组织民警对照公车管理规定,查自身、找问题,自警、自律,防微杜渐;四是严格制度、夯实责任。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一把手是使用警车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是直接责任人,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行为,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五是加强督察,严肃追究。纪委、督察部门要加强现场督察、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县局十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节假日期间公车旅游、严禁非警务活动驾驶警车、严禁非警人员驾驶警车、严禁开警车不着警服、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霸王车特权车、严禁乱用警灯,乱鸣警报器、严禁无证驾车、严禁警车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口),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