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强化源头治腐 严把任前廉政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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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佛坪县采取有效措施,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筑牢了新任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严格实行干部提拔任用廉政鉴定。制定出台《佛坪县干部提拔任用廉政鉴定办法》,规定县组织部门在对干部进行深入考察时,将考察对象名单提交给县纪委监察局,做到廉政鉴定与干部考察同步进行。县纪委监察局综合信访反映、案件查处、廉政档案资料记载、廉政考察结论、基层纪委纪检组初步鉴定审查意见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后,作出客观公正的廉政鉴定,有效杜绝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召开廉政谈话会 ,由县纪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从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宗旨意识、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方面进行任前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督促其在新岗位上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推行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制定了《佛坪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规定》,考试内容包括党内法规、廉政法规、政策制度和中省市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主要考察新任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试题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任用依据,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暂缓任用。

近年来,该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领导干部任前“鉴廉”、“谈廉”、“考廉”的制度链,做到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确保了全县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风清气正。

 

                                           (佛坪纪委  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