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采取多项措施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

 
 
打印

去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佛坪在工作实践中,着力从八个方面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三家联合以正式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全县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按制度管财、按制度办事。

二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推行综合预算。国税局、地税局、非税局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严格票据领、用、销、缴、毁制度,票据实行月查季缴年结算制;执收执罚单位公开执收执罚依据和内容,不得自立名目、自定标准、自制票据、自收自罚、自批自用,违者按违规违法处理;实行预算外资金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不得直接缴入本单位经费账户,违者按违规违纪处理;核定执收执罚单位收入基数,将收入基数全额纳入财政综合预算。

三是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对银行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银行账户的设立必须报经财政局批准后方可设立,否则不予开设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四是加强培训。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加大依法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的政策、法规培训力度,加大典型案例教育,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依法理财认识,增强依法理财责任,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税务、金融、新闻媒体等部门加强配合,把日常检查、审计、财政监管紧密结合起来,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合力,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财务行为实行有效监管。

六是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在全县重点检查领域,有执收、执罚、经营收入较多,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和单位长期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是积极推行“三公开”制度。在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特别是执收、执罚、经营收入较大的部门和单位按季公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公开收费、罚没政策、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事项。

八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对容易出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定时提醒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将检查结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及时公开通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追究责任,一律追缴没收,一律公开曝光,并视其情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严格追究责任。

 

                                            (佛坪纪委  董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