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佛坪县纪委创新工作措施,夯实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2012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及时召开了县第十二届纪委二次全会,对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县委书记和全县8个镇党委书记、65个县直部门(含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应负的职责。
二是继续深入推行反腐倡廉十项制度,结合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创新实践,适时拓展相关制度的适用范围。在乡镇推行的“廉政灶”制度逐步在县级机关推开;点名接访制度将在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全面实行;述廉制度从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延伸到镇、村,要求各镇区域内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镇党委、纪委进行点题三述(述职述廉述效)。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制度的落实,完善考核奖惩和问责追究的具体办法,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是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继续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和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科(股长)活动,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制定出台《干部作风违规问题处理办法》,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慵懒散问题,着力破解“中梗阻”等顽疾,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速、发展环境大改善。
(佛坪县纪委 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