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严查“小金库”违规违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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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佛坪县在149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五查五看”工作。同时,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查“小金库”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对2个存在“小金库”资金的单位,见于都是在自查阶段自觉申报的,资金量较少,单位领导认错及时,整改认真,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法没收了违法所得,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30005000元。

二是对3个自查出违规违纪资金的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六条、九条规定,责令限期调整账户和会计科目,并将违规违纪资金归还原渠道。

 

                                (佛坪县纪委   董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