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纪委“四项机制”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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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和对外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近日,佛坪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并确定一名信息员,组建信息宣传队伍。确定县纪委办公室为信息宣传工作专职科室,负责信息和宣传稿件的收集、筛选、编报、统计等工作,加强对外协调,保证信息及时有效。

  二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实行部门和个人双线考核,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稿件不得低于1篇;县纪委监察局室主任以上人员每月不得低于1篇,其他人员每月不得低于2篇。年底由县纪委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和宣传稿件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一定标准对单位及作者进行物质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及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是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实行各单位专职信息员、分管领导、县纪委主管领导三级审核把关制度。各单位编写的信息经专职信息员、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一律送县纪委办公室审核,进行统一登记、核稿、报送。

    四是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实行定期培训制度,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邀请专家授课,讲授信息宣传写作知识和重点;不定期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再上台阶。

 

                                       (佛坪县纪委  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