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出台奖励办法加强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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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加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和对外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佛坪县纪委监察局出台奖励办法对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者实行重奖,力促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凡上报纪检监察信息被国家级报刊杂志采用的,300字以上每条奖励300元,300字以下的奖励200元,头版头条的再增加奖励200元,其它版头条的增加奖励100元;被省级报刊杂志采用的,300字以上每条奖励200, 300字以下的奖励150元,头版头条的再增加奖励100, 其它版头条的增加奖励50元;被市级报刊杂志采用的,300字以上每条奖励100元,300字以下的奖励50, 头版头条的再增加奖励50, 其它版头条的增加奖励30元;被中、省、市级主流网站采用的,300字以上每条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300字以下每条分别奖励60元、30元、20元,被县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佛坪县纪委   董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