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以来,佛坪县纪委监察局结合本地实际,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在促进驻佛及双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方面,创新工作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制定出台了《佛坪县驻佛及双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年度考核测评实施办法》,每年对驻佛及双管单位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单位落实成效的重要依据,
二是在具体操作方法上采取“四汇报、三测评”的形式。由驻佛及双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本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行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向全委会进行汇报。与会人员在听取完汇报后,再对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政风行风建设等三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三是加强测评结果运用。县纪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汇报不实际的单位列为下年度行风评议的重点部门;对政风行风民主测评后三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要求其按照纠风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加强与驻佛及双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各单位民主测评情况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实行条块结合,条包块管,形成协调统一的监督机制,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佛坪县纪委 董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