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出台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廉政档案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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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近日,佛坪县结合实际,制定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廉政档案暂行规定。

    该规定从个人基本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其他有关情况等三个方面,列举了包括个人婚姻状况、配偶、子女就业及工作情况,家庭年度收入、贷款、住房情况,车辆配备、通讯费用报销的情况;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出省的情况,配偶、子女的就业、工作变动、提拔任用情况,家庭建房、买房(含县内、县外购房)情况,家庭办理红白喜事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的情况,因私请假连续超过10天的情况,违纪处理情况;个人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移送的有关材料等21种应该报告组织的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为使规定落到实处,该县要求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如实填写《廉政档案统计表》,并按照要求报送县纪委。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报的、不如实填报的、隐瞒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警示训诫;对不按组织意见纠正或拒绝纠正错误的,视情节予以党政纪处分.县纪委负责全县廉政档案的收集、装卷、管理工作,并将廉政档案作为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评价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依据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汉中市纪委  胡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