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印发五年巡察规划 明确“时间表”制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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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留坝县印发《十五届留坝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试行)》,对十五届县委五年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工作作出计划安排,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规划》明确,巡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更高质量“四个留坝”提供坚强保障。

《规划》提出,从2022年起到2026年,十五届县委将稳步有序对县委管辖的8个镇(街道)党(工)委,53个工作部门(机关)、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县属企业党组织和76个村(社区)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监督。2022-2026年,每年开展部门巡察不少于2轮,年巡察不少于12个单位;每年开展对村巡察不少于1轮,年巡察不少于15个村(社区),其中预留市级统筹巡察村(社区)4个,确保2026年实现十五届县委对县直部门和对村(社区)巡察高质量全覆盖。

《规划》强调,做好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要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4条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经过五年扎实工作,努力在政治巡察定位更加精准、巡察监督质效更加彰显、巡察成果运用更加充分、综合监督平台更加完善四个方面实现新提升、取得新突破。

《规划》从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两个全覆盖、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强化成果综合运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5个方面确定了16项重点任务,同时明确了十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名单。

近期留坝县将召开县委巡察工作会议,对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