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创新方法加强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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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积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教育职能,及时了解、掌握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留坝县根据有关规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出台了《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通过半年来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办法》明确了教育管理的对象、教育管理的内容、教育管理的程序、教育管理的时间、教育结果的运用、教育管理的要求。对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间的教育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党委(党组)、党支部负责,受处分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由所属村党支部负责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在工作和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难以及是否需要组织给予帮助解决等情况;走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及干部职工群众,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政治立场、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是否有新的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引导受处分人员增强学习自觉性,强化宗旨意识,坚定信仰信念,防止因受处分出现思想消极、仇视组织、自暴自弃等现象。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县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并对各镇(街道办)各单位开展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镇(街道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委)、各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本单位落实好受处分人员的日常帮助教育管理工作。教育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该县各级党组织已对今年32名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开展了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所有教育管理对象都能正确对待组织给予的处理决定,积极工作学习,努力改正错误,无申诉复查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