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留坝县纪委围绕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督执纪问责新举措,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新状态。
一是创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率先制定了《留坝县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实施办法(试行)》,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固化为纪律审查制度,推动全县纪律审查工作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型升级,提升监督执纪实效,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二是创新纪委委员管理。率先制定了《留坝县进一步加强纪(工)委委员基层纪检委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界定了纪委委员、纪工委委员、基层纪检委员履职中的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创新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率先制定了《留坝县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的职责,推动受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转向“严、细、实”。四是创新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管理办法。率先制定了《留坝县镇(街道办)纪委、部门纪检组(委)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得到落实。五是创新履职尽责载体。率先编印了留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监督责任纪实手册》和留坝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手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志》,推动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将“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压实在日常。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该县共受理问题线索53件54人,立案32件33人,党政纪处分33人。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件23人,给予纪律处分2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处理11人;实施警示训诫谈话21人。
据了解,2016年,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线索53件,其中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处置21件21人,党政纪轻处分29件30人,党纪重处3件3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