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开展 集中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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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留坝县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集中开展回访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留死角,县纪委监察局对十八大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了清理统计,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及时将集中回访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对党员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违反政纪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受到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人员开展集中回访。按照和受处分人见面与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了解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整改情况,当前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党员、干部职工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的评价等。在回访工作中,凡是本人明确表示不接受回访的,充分尊重回访对象意愿,原则上不再对其开展回访工作。目前,已对118名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完成了集中回访。

通过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本人的思想状况、现实工作、生活情况的汇报,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改进意见,充分体现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把教育延伸到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化解了一些消极因素,帮助违纪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法纪意识,使之能够正确对待党纪政纪处分,并且使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体现了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