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要求,结合本县还存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抓落实责任意识不够强”“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等问题和困惑,2016年,留坝县将继续用好“述廉述责”这一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全面完善述廉述责内容。今年,述廉述责内容将新增房产、投资、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全面完善报告内容。
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积极探索征求意见方式多元化,向县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基层党代表和特邀监察员发出征求意见函,广泛收集述廉述责对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扩大征求意见范围。
注重突出询问质询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和述廉述责对象提交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在问责的同时,更加注重问廉,突出询问质询实效。在纪委全委会上,充分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赋予纪委委员调查、质询、评价、监督等多项职权。引入群众评价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述廉述责大会,并现场提问、质询、质疑。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述完就完,整改放一边”的情况,一方面,将述廉述责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述廉述责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在下一次述廉述责会议上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