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留坝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三步走”严格案件审理,竭力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走“程序”,细致案卷审查。按照检查阶段应当完成的程序和要求,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文书是否规范。重点查看被调查人签字押印的材料是否完善了手续,调查报告内容是否与证据材料相吻合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证。同时,加强与案件检查人员进行沟通,全面掌握被审查人员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动态,并对事实证据进行核实、印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走“法纪”,准确定性处理。在违纪案件错误性质的认定上,始终以事实为依据,党纪国法为准绳,准确地适用法律、党纪、政纪条规,将违纪事实同有关规定来对照,正确判断是非,准确进行定性。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既坚持原则性,严格执纪,又有灵活性,正确运用政策条规,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把握案件处理的最佳时机,确保做到组织、个人和社会各方面认可。
走“制度”,严格执行到位。一是实行处分告知制度,将需执行的处分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督促其落实执行,并对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检查,防止执行脱节和遗漏,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二是组织协调制度,每年县纪委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定期召开处分执行联系会议,听取对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汇报、解决处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执行到位。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凡对处分决定不执行、不回复、不落实致使执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该县纪委严格执行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认真落实协审制度,编印协审案件模拟案卷,强化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审结各类违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截止目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无一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