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留坝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构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实施作风督导,正风肃纪。4月份,县纪委印发《全县深化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督导流程及方式。将督导检查重点确定为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县委开展“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拓展延伸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开展“改革、创新、担当”大讨论成果运用情况及效能建设等七项内容。4-7月实施作风督导6次,共发现问题8件,责令整改8件,对1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对3名违反作风纪律人员严肃查处并进行全县通报。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干事创业热情高涨。
二是全力推进述职,聚焦主业。县纪委按照聚焦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求,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及县直部门纪检组长述职办法,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述职确定为一年两次,并要求县纪委党风室严格考核述职内容。8月7日、11日,分别召开2015年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及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半年度工作述职会议。镇(街道办)纪委书记8人、纪检组长22人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及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先后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半年度工作述职。通过述职,使各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长明确差距、交流经验,达到了以会促训、推进工作的效果。
三是全面细化考核,夯实责任。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两个责任”分别细化为24项和5项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委七大主体责任和纪委三大监督责任。制定《2015年留坝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及任务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为13大类24项内容,落实到5名县委常委和8个牵头部门。截止目前,共对14人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其中警示提醒11人,诫勉督导2人,责令纠错1人。派出4个巡查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对4个镇和4个部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查,共发现问题65个,提出整改意见65条。
四是不断重申禁令,廉洁自律。县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纪委十七项禁令》等规定在纪委机关例会上反复学习,要求每名纪检干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截至目前,已集中学习21次。下发《关于重申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查处公车私用问题1起,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辞退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领导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