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近日,留坝县纪委成立4个党风廉政巡查联组在全市县区中率先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计划用一个月时间对4个镇和4个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形成威慑。
一、巡查工作要坚持常态。按照留坝县纪检监察机构联组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将全县各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有机整合,组成六个纪检监察联组,本次巡查安排了其中的4个联组,分别由县纪委4名常委带队,严格按照《留坝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联组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党风廉政的巡查工作,本轮巡查结束后,再安排下轮的巡查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旨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精美富强宜居和谐的新留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权力运行要坚持规范。巡查对象为本次确定巡查的镇、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指定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巡查重点是巡查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以及班子成员自身廉政勤政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执行《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情况以及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找不足,健全制度,惩前毖后,推动工作。
三、巡查结果要坚持反馈。党风廉政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威慑。巡查组进驻后,将合理安排巡查各阶段的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巡查工作结束时,联组通过集体研究,对被巡查镇和部门做出客观公正的书面评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巡查反馈意见书,经县纪委监察局审核后,报送县委、县委组织部,并由联组领导带领联组成员到被巡查单位反馈。被巡查单位在收到巡查反馈意见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和联组报送整改方案,半年内报送整改结果。县纪委监察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确保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巡查结果也将作为选拨任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