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留坝县纪委制定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联组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联组巡查工作。此次巡查工作共成立了4个巡查工作联组,每组由1名县纪委常委任组长、各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若干为成员,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对抽选的青桥驿等4个镇、县财政局等4个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巡查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巡查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民主集中制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落实“三重一大”要求相关情况,贯彻落实惠民政策的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查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信访投诉件,或对纪检监察联组巡查中受理的投诉举报或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巡查工作结束时,联组通过集体研究,对被巡查镇(办事处)和部门做出客观公正的书面评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巡查反馈意见书,经县纪委监察局审核后,由联组领导带领联组成员到被巡查部门反馈。被巡查部门要在收到巡查反馈意见书后20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和联组报送整改方案,半年内报送整改结果。县纪委监察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整改成效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巡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