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留坝县认真分析全县作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压邪气与扬正气并行,全面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以党风政风的好转带动社风民风的好转,有力的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平稳发展。
一、创新履职方式,明确职责使命,推动“四风”整治由表面向深层问题拓展。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要想取得实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必须要找准靶心和工作重点,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一关键点。留坝县严格按照“管理提效年”工作要求,针对干部作风中的“软散庸冷浮”等“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履职方式,在去年县委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基础上,县委今年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各级党委(组)、纪委(纪检组)列出了明确的“责任清单”,推动“四风”整治由表面向深层问题拓展。一是明晰责任内容。明确各级党委(组)是抓作风建设的主体,“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党委(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县委将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县委为各级党委列出了履职“责任清单”:将领导班子责任细化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深入推进源头治腐、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严格督促检查、执行报告制度、及时考核总结、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等11项;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细化为坚持“四个亲自”、强化组织推动、协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监督、督办案件处理、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带头廉洁自律、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等8项;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细化为主动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教育管理、支持查办案件、自觉接受监督等5项。并且明确提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执行和推动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干的事”汇集起来,以“主体责任”形式固化下来,让党委“责无旁贷”、无处推脱。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着重明确、细化纪委在“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对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而且必须”承担的“监督责任”作了清淅的明确和界定,为各级纪委列出了专门的“责任清单”,包括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等5项。将原参与县上议事机构彻底清理调整,保留牵头和参与机构9个,退出机构94个,进一步厘清派驻机构主业职责,纪检组长不再承担监督执纪以外的其他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责。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实行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推行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督促检查作风建设责任分工任务落实情况,对重点案件实行备案排查、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制度。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建立了联组办案、联组巡查机制,组建委局机关办案联组3个,由县纪委常委担任组长,形成了全员办案的新格局;大力推行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制度,组建巡查、案件查办联组 6个,大力整治机关作风,实行末位查究、着力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问题。三是实行责任包抓督促机制。实行常委会包抓联系点制度,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每年分别联系包抓一个镇或部门作为作风建设联系点,带头深入到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倾听民声,到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和单位加强调研和指导。深入推进院坝说事会,下大力解决联系群众不紧密、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累计开展院坝说事会768场次,办结民情事项2112件。全力开展精准扶贫,对全县核查出的特困群众实施了水电路和住房、教育培训、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5大类47个方面的综合施救,赢得了群众欢迎。强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实效,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严格整改标准,逐项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整改项目一盯到底、一督到底、限期清账,将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内容,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纠正了部分单位整改标准过低、整改避重就轻的问题,防止“四风”问题整而不改、流于形式,边整边犯、死灰复燃等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二、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推动干部作风由“被动约束”到“主动遵守”转变。
为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县纪委成立了专项检查组,深入各镇、各部门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坚持监督检查与惩处并重,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纠正执行制度政策规定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重点查处节假日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等违纪行为,保持了反“四风”高压态势,真正使各项规定入耳入心入脑,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了干部作风由“被动约束”到“主动遵守”转变。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40 件,结案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暗访20次,对6个单位、8名干部违纪行为进行了相应惩处。一是改进文风会风。把不断改进文风会风作为转变作风的突破口,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文件审批程序,开展了全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简报清理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明确规定县内会议不介绍参会领导、不悬挂会标、不配发文具和纪念品,一般性会议不进行宣传报道。截至2015年2月底,全县综合性会议、文件分别比2013年底压缩22.5%和31.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16%。共清理备案简报12个,合并刊发1个,停刊5个,停发纸质版1个。同时,进一步精简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规范领导出访活动,2013年以来未安排任何出国出访活动,县级领导未参加剪彩、奠基、挂牌等活动,省市领导6次来留调研期间均未采取交通管制、未安排警车带路,除安排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外,未安排县级主要领导全程陪同。二是狠刹铺张浪费。针对存在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制订下发了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规定,“节日腐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2013年、2014年各部门“三公”经费总支出分别为1048万、945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5.1%、10%。今年按照同比下降10%的标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计全年“三公”支出控制在850万元以内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和公务用车去向公示制度,全县8个镇机关和27个有条件的县级机关全部建成“廉政灶”,并统一按照定点用餐、定额支出、定员陪同的“三定”制度进行接待。大力推行“廉政灶”用餐交费制,制定公务接待专用账簿、票据,按照每餐不超过10元的标准收取成本费用,缴费情况实时登记,周结月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在全市率先推行公务用车去向公示制度,实行公务用车派遣单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对1辆超标公务用车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拍卖,对违规用车的县信访局局长王宝新、县外事侨务办主任赵平、县残联理事长杨浩祺等5名同志给予了相应的处分。三是实施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会员卡专项清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县239个单位2349名干部职工做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报告,69个党支部790名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做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书面承诺,报告和承诺率均达100%;实行领导干部及村“三委会”主要领导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备案制,成功劝阻、制止拟办酒席10余起;先后三次集中对全县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正处级领导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20.79平方米,副处级领导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16.86平方米,科级领导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8.21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5.57平方米,无不符合规定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收回到期对外出租房屋42间764平方米,对租期未到的203间5940.4平方米房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待到期后立即收回,不再续租。同时,对清理、清退出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备案,统一调配使用。
三、筑牢思想防线,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由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落实转变。
抓好作风建设,贵在持之以恒。县委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从强化理想信念入手,健全各项机制,推动作风建设由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落实转变。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县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等8个方面做出了29项具体规定。针对权力运行制约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台了《留坝县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意见》等廉洁自律方面制度规定,从源头上有效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将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重点,并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廉政法规知识,结合干部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对各镇、各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县纪委将在七一前夕对学习廉政法规知识情况进行一次闭卷测试,并将测试成绩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在注重党员干部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我县结合“三严三实”和“四有”主题教育活动,确定今年为“管理提效年”,以“分层分类培训”为抓手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水平、工作能力,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党规和“三严三实”教育,先后举行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四有”县级领导干部主题培训、科级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培训、村支部书记等专题培训班13期,围绕讲忠诚守规矩、法治意识培养和履职能力提升,推出10个专题63个培训课题,供全县科级以下干部选学,通过培训重点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精神“空”、用权“妄”、私心“重”、生活“贪”、对己“宽”、为人“滑”、面情“软”、做事“虚”、工作“庸”、心态“浮”等“不严不实”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时刻铭记、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心正身直的“正派人”、谋事创业的“老实人”、慎行洁身的“清白人”,引导党员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作表率,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持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敢于担当、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将作风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成效。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在组织协调和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跟踪监督问效,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持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抓了春节抓清明,抓了中秋抓国庆,形成长期高压态势,真正发挥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通过明察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在电脑上玩QQ游戏的县扶贫办副主任张慧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对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在电脑上玩蜘蛛纸牌游戏的县卫生监督所借调人员余俊华、熊小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退回原工作单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付长生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四是严格问责追究。 坚持从严从快查处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一方面,建立作风建设案件快查快结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地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切实增强问责的震慑力。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农村财务、惠农政策贯彻落实等专项整治和检查,先后查处了农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贪污土地综合直补款、挪用集体资金等案件,从严查处了工作失职渎职、公车私用以及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案件。对违规用车的县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临聘人员刘畅进行辞退,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城乡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尚小勇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责令其做书面检讨。另一方面,对发生重大典型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形成工作倒逼压力,增强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解决或者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及重大腐败案件的镇、部门、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倒查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五是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了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失责”行为的严肃追责,形成了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良性责任导向,真正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推动形成了作风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