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文件精神,留坝县纪委采取多种手段保证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营造氛围。该县通过下发文件通知,纪检监察网站、政府网站、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及电视台滚动字幕、发送提醒短信等形式传达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规定。
二是明确责任人。明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镇、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纪律情况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对违纪情况负总责。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年底前由县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县各单位账务支出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与贺年卡有关费用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退赔相关费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