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留坝县纪委坚持回访教育“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增强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效果,起到了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xml:namespace>
一是实行回访教育分级负责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查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县镇两级回访教育工作负责制。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查办的案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回访;各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由其各自负责回访;各受处分对象的主管单位负责报告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确保回访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回访教育情况反馈制。坚持对受处分人员每人必访,对在家人员坚持登门回访,对外出人员实行电话回访,保证回访不漏一人。同时,对每个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现实生活以及存在的困难,除书面报告县纪委监察机关外,还及时反馈到被回访对象的主管单位,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促使他们从思想上转化,在行动上改正。
三是实行重点对象联合回访制。重点对受处分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受党内撤职及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对象,考虑受处分后对其经济利益、政治前途影响大、社会影响面广的因素,坚持纪委、组织、人事及受处分人员主管单位联合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回访教育效果。特别是对思想有障碍、一时想不通的回访对象实行定期联合回访,直到受处分人员最终转化。
截止目前,已完成10余名受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受处分人员全部得到转化,不仅扩大了办案整体效果,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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