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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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留坝县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在操办个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事宜时,必须提前如实报告。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办理喜庆事宜要提前填报《领导干部个人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备案单》,报告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规定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5天报告;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办理喜庆事宜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等,坚决做到不奢侈、不铺张、不浪费。同时要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严禁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单位出面组织宴请;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和村“三委会”主要领导对照本意见执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一律向本单位或镇党委报告备案。对于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将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