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留坝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专项治理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9月29日市委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专项治理工作。
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波同志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县纪委常委,各镇书记、纪委书记,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及驻留单位负责人学习市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寇荣峰同志组织学习传达市委书记胡润泽同志讲话精神,并对当前有关工作做了安排。
最后,杨波同志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贯彻好讲话精神。要求各镇、各单位会后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使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了解、准确掌握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从严要求,自觉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陈俗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牢牢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副科级非领导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报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要向市纪委、监察局递交《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副科级非领导及基层站所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要向县纪委、监察局递交《留坝县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单》。在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述职述廉时,应当对个人有关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进行报告或作出说明。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实施诫勉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解决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的执行力。三是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县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禁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规定,对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