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大力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倡导更加清正的社会风气,留坝县采取多项举措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行为。
一是建全制度,规范廉洁自律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允许操办和禁止操办酒席的范围、报告审批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要求喜庆事宜应提前5天报告备案;丧葬事宜办理前,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相应内容,口头报告的,需在事后10天内补交书面报告手续。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一是通过文件下发的形式,把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在各镇、各部门宣传贯彻落实。二是每天在留坝电视台滚动播出此文件,并且在留坝贴吧以及留坝纪检监察网站上广泛宣传《通知》的内容。三是制作整治“四风”的喷绘100幅分发到各镇各部门,要求在全县干部队伍中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加大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在县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通过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共制作喷绘100余张,下发文件120余份,明察暗访2次;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和措施劝阻、制止拟办违规酒席10余家;处理违规置办酒席2家,退换礼金59800元。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办酒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规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留坝县纪委 朱蓉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