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建立了五项机制,确保监察建议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约谈机制。监察建议发出后,一般由分管领导约谈被建议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监察建议事项由监察局长约谈,在听取他们对监察建议意见的同时,严肃指出被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促使他们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并及时、迅速进行整改。二是建立限时办结机制。被查单位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按要求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限期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三是建立回查机制。对一些重要的监察建议,坚持定期回访调查、跟踪督办,确保监察建议中涉及的问题真正得以解决。四是建立问责机制。被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没有按时报告的将予以通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落实的,追究被查单位领导的责任。五是建立考核机制。将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落实监察建议不力的,严格奖惩兑现。截至目前,我县就民政低保评定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等,发出监察建议2个,提出明确整改意见,有效地防止了一些苗头问题扩大,预防和减少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留坝县纪委 王敏 侯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