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创新机制实行党风廉政联组巡查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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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各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今年留坝县纪委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县纪检系统推行联组巡查工作,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对派驻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留坝县纪检监察机构联组巡查工作办法(试行)》。
按照“工作便利、监督有效”的原则,留坝县纪委将各镇纪委、县直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进行分片划组,成立了五个纪检监察联组,组长分别由县纪委常委担任。联组开展巡查工作将在各镇纪委、各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抓好联组片区各成员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并对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信访投诉件或在督查过程中受理的投诉举报以及发现的问题经县纪委、监察局同意后,进行核查。
联组将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信访受理、问题调查、情况反馈和整改回访等方式开展巡查工作,并将巡查结果纳入被巡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终工作考核,同时也作为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亮点和工作创新,联组将认真总结,形成经验材料,在全县纪检系统进行学习推广。对于巡查发现的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巡查组可直接纠正;问题较重的,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严重违纪的,向县纪委监察局专题汇报后,经批准后依纪依法查处。
 
 
 
 
 
留坝县纪委   张桂红 朱蓉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