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服从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模范带头,深入抗灾救灾一线,组织群众开展灾后自救。对工作不力给群众造成人为损失、推诿扯皮和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要求抗灾救灾工作期间,干部不准休假,不准脱岗, 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外出。在防抗灾救灾工作中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玩忽职守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持领导24小时带班制,确保信息灵通。
三是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抗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乡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救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分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灾情调查到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会议研究到位,公示到位,救灾物资分配到位。
四是要求认真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生活。要求每名干部对口帮扶重灾农户1—2户,及时给予政策、物资及精神上的帮扶,全体党员干部要在救灾中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尽快让受灾农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留坝县火烧店乡纪委 王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