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率,努力实现本职工作争前进位,重点工作争创一流,镇党委、政府决定在重点工作落实上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制,严格实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责任。每个机关干部必须按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本职工作上,班子成员以党委文件分工为依据,机关干部以确定的工作职责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为依据,重点工作以责任制为依据,临时性工作以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办公室记载为依据,实行三合一目标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考核记分和奖惩记分。
二是强化制度。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运作,实行不违不究、违反记载通报扣分制,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兑现。
三是强化督查。对全体机关干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跟踪、督查、反馈、记载、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兑现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奖惩。对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上级通报表彰的,镇党委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失误落后,受到上级和镇党委通报批评,工作位次靠后,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除按党纪、政纪规定处分外,严格实行目标绩效考核制。
(留坝县武关驿镇纪委 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