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城关镇四措并举强化村监委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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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咱信任的人进入村民监督委员会,保障村上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这是件再好不过的事了。”近日,城关镇的许多群众兴高采烈地走进村委会,为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及主任人选投出自己慎重的一票。我镇在城关村、大滩村推行村监会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又在全镇其他各村全面推行该项工作,现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村监会建设。

    严格程序,把好关口。一是把好候选人确定关。村监会所有候选人在全体村民代表中产生,由党组织提名,镇党委把关。二是把好候选人考察关。村干部与村党组织组成考察组,通过召开会议、上门走访群众等方法,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并及时反馈于镇党委,作为镇党委审核的依据。三是把好选举关。把经镇党委同意的候选人递交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并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明确职责,注重培训。为使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业务,尽快融入角色,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对组成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村监会人员的职责、监督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制度、监督反馈方法等,使村监会人员详细了解自己的职责权利,为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奠定基础。

    建章立制,规范运转。目前,全镇5个村已经分别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落实了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为保证机构有效、有序运作,以加强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核心内容,制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村务大事监督规则等相关工作制度,并制牌上墙。

    村民自治,有效监督。由镇纪委、党委牵头,制定村监会制度及村民监督指导委员会制度,要求各村村监会结合村民自治开展各项工作,每季度将近期工作要点及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文字上报镇纪委。同时在各村设立村监会监督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真正落实,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留坝县城关镇纪委   王倩   曾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