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件发生,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镇巴县兴隆镇纪委、镇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兴隆镇监察组跟进监督,压实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站、所、室和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加强联动,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压实党员干部责任,做好压力传导。坚持每周日召开一次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判部署会,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应对恶劣天气路况的集中专项检查时间、范围,压实各方责任。同时监督推动公安、交警、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等职能站、所、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机动动车驾驶员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要求驾驶员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自查自纠,服从劝导工作,党员干部带头,逐人签订道路交通及文明驾驶承诺书,从源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恶劣天气路况有安全隐患时段,镇村(社区)联合执法人员持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巡查频次,严防死守路口、岩口、危险路段入口。
二是镇纪委牵头做实专项监督。为确保道路交通安防措施落到实处,兴隆镇纪委、镇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兴隆镇监察组牵头、兴隆镇派出所、兴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兴隆镇公用事业服务站联合行动,组成道路交通执纪专项督查组,统一行动、统一检查,实地深入各村(社区)的对交通安全劝导站履职尽责、劝导记录登记册、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县镇挡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等情况进行查验,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迅速整改,整改结果每周在镇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
三抓好上路巡查,严处违法车主。兴隆镇纪委、镇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兴隆镇监察组不断加大执纪力度,督促各村(社区)加大交通安全日常管理,规范交通市场营运秩序,坚持“处理一人,教育一片”,做到宣传教育与违法处罚相结合,坚持宣传与处罚“两手硬”,对非法营运、农用车载客、摩托车等进行全面检查,查看证件、驾乘摩托车佩戴头盔,严查 “三无”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要求营运车主做到守法经营、合规经营。
四是严督实查,抓整改促整体工作推进。在春季开学前后,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跟踪督查10次,查纠营运车主62人,同时对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督促责任单位(人)立行立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改情况9次,并把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常态化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不断探索完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从根源上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为确保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强大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