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纪委监委坚持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把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贯穿始终,既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深化反腐败工作成果,又积极推动回访教育扎实开展,及时对受处分人员“拉一把”,帮助他们“跟上来”。今年以来,全县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32人。
一、完善制度机制,为回访工作“画框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把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作为“厚爱”干部的具体表现。制定印发《对受到处理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工作计划》,紧盯因失职失责、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3类必访对象和思想情绪不稳定、认识不明确的1类重点回访对象,将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按照分工联系方案成立7个回访教育工作组,要求在处理处分决定期满后两个月内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及时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帮助他们调整心态、重新归队,从“有错”变“有为”。
二、做实工作准备,给回访对象“描模子”。坚持在回访工作开展前,对回访对象“精准画像”,着力提高回访教育成效,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通过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情节、处分期间表现、家庭和身体状况等实际情况,仔细研判、综合分析受处分人员受处分后的思想行为变化,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找准切入点,提前做“功课”,制定切实可行的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和谈话提纲,做到“三了解”,确保回访工作走深走实。即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了解其心理状况、工作实绩情况;了解其所在单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三、做细回访措施,为处分人员“壮胆子”。围绕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受处理处分人对所犯错误和处理处分的态度认识、受处理处分以来知错悔错改错情况等内容,采取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群众座谈交流,查看受处分人受处分后各级组织履行日常教育管理档案资料,听取受处分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吸取的教训等方式,对受处分人进行党纪、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让受处分人员在宽松温暖的组织环境中放下包袱、提振精神。同时,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在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思想顾虑,切实为“受挫”党员干部“壮胆鼓劲”。
四、强化结果运用,用回访成效“做引子”。一方面将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利用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机会,开展对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身边人”现身说纪的方式,强化回访教育对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单位及其他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回访一人,警示一片”的显著成效,帮助党员干部提高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另一方面,根据回访情况,由单位党组织、回访教育小组等填写《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对表现突出且符合重新任用条件的,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使用建议,切实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