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主责,围绕脱贫攻坚年度目标和中、省、市各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整改责任制,坚持“三个再发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地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责任落实再发力。坚决把脱贫攻坚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责任,根据脱贫攻坚中、省、市巡视巡察调研、成效考核、点评反馈问题,对被点名通报和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镇(办)、部门问责,严肃查处在扶贫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脱贫工作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执行搞变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紧盯各行业部门,严肃查处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镇(办)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
突出工作重点,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再发力。进一步夯实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方面的监管责任,对巡视巡察反馈、上级交办、审计移交、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把监督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持、对口帮扶、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延伸,严肃查处对扶贫资金伸黑手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紧盯扶贫领域末端侵害群众利益的贪占行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再发力。坚持明察暗访常态机制,发挥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把握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重点,不定期深入镇(办)、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欺上瞒下,漠视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中央专项巡视、成效考核、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市级脱贫攻坚整改成效考核检查工作反馈的6类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并将作为后期工作重点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