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立足 “三个维度” 学深用好抓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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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出台,不仅对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遵循,更为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好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支撑。”镇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谈到。

近日,镇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规定》的学习贯彻掀起热潮,力求在“学深悟透、用好用活、抓严抓实”上下足功夫,为抓牢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奠定坚实基础。

搞好“一进一出”,学深悟透原文要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规定》学原文、悟原理,学全文、悟要义,认真落实“四明确”规定,即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和效果检验,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学习贯彻工作。期间,县纪委监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依托周例会和县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等长效机制,通过领学解读、交流发言,将《规定》先学进去再讲出来,确保学深原文要点,实现入脑入心。

抓好“实践结合”,用活手段措施。为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县纪委监委坚持在“结合运用”上下功夫,围绕“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明确一把手责任、严格监督问责、抓实问题整改”五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镇巴县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对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开展提醒谈话等工作进行了细化要求,在查缺补漏的基础上,再次将《规定》内容与日常工作、实际操作、考核评比相结合,实现贯彻落实手段、措施的多元化和灵活化。

做好“跟踪问效”,抓实监督检查。为充分确保《规定》在我县落地生根、抓实见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在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和学习传达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规定》内容和实际工作,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治监督、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关注重点。例如,县委巡察办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对今年3轮20个被巡察单位的监督重点。同时,要求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督促监督对象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确保将党的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进而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一体落实。(镇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