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共有25件镇(办)纪委所办无职务党员操办酒席案件,因条款适用错误,被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这反映出案件质量提升工作亟待加强。”镇巴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张飞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如次强调到。
年初,镇巴县纪委监委为“高起点”规划纪检监察工作,“高标准”提升案件查办质量,通过严把案件审理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早”字当头,做好问题梳理,强化应对措施。为找到提升案件质量的切实措施和有效方法,县纪委监委依托2019年审理的228起案件,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度撰写《2019年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质量分析报告》,梳理出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立案条款适用错误、定性不准确、习惯性适用兜底条款等”共性问题7大类516条次,个性问题3大类16条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9类整改提升措施,为新一年的案件质量提升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和现实路径。
“细”字为先,注重细节把控,提升审理效果。县纪委监委采取“三细化”的方式,切实将审理质量提升并体现在“细微处”。即“细化学习”,依托周例会轮值学习、纪委中心组学习、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以及上挂学习等方式,将日常学习、实践锻炼、消化吸收相结合,实现学习提升。“细化规定”,基于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和程序规范,对案件审理提出前置性条款。例如:建立案件初审退查制度,实行初步、正式受理两个台账管理;推行每月15日之后不受理列入本月或者本季度考核的案件等规定。“细化措施”简化对受行政处分人员,特别是受刑事处罚人员的审理程序,对此类案件试行简易审理;计划每月安排一周时间到镇(办)开展 “三送达”活动,即“送资料、送经验、送理念”就审理工作开展调研指导。
“实”字为基,把握尺度准绳,做到实事求是。一方面,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始终将还原案件事实本身为根据,将条例的精准适用为尺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另一方面,会同案件承办部门组织开展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受处分人工资待遇、职级调整等方面是否落实到位,对受处分人的思想转变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处分的权威和成效。对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向相关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或者直接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严”字兜底,坚持依法审查,严格审核标准。从严格文书制作入手。要求每一份审理文书,都必须格式标准、要件齐备、表述规范、内容全面、揭示本质,不随意搞变通、搞创新。同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针对镇(办)纪委自办案件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主体身份是否适格、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违纪人对违纪事实的主观认识以及其之间的因果关系,对评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结果予以通报,记入年终考核,倒逼工作要求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