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纪委监委立足省委第十一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大局,采取约谈教育和问责处理等措施,为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合力。县纪委监委在总结完善原有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筹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并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围绕巡视整改工作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与扶贫、巡察、财政、审计、脱贫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推进不力的单位或责任人严肃问责。为深入挖掘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提供强大支撑。
二是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规范细化约谈机制,综合运用工作约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基础上,强化对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监督提醒。重点强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和日常明察暗访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对扶贫领域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等问题的问责追究力度。例如,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围绕全县“四支队伍”到岗履职情况,集中开展了一次暗访活动,期间对1名干部实施诫勉谈话;3名干部因无故脱岗,给与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依托“五个专项工作”,加大问责处理和通报曝光力度。继续推动落实《镇巴县“五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建立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办理、案件查办督办月报制,持续并重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县纪委监委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持续做好廉政教育和监督预防工作,有效减少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我县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9起15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案26人,其中实施诫勉谈话1人,党政纪处分25人。
四是聚焦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长效整改。为切实做好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以及中央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发县纪委监委先后制《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方案》《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系列文件,以及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标对表具体问题逐项牵头抓落实。截止目前,针对省委巡视整改由县纪委牵头的2项和配合的4项工作,皆已取得明显成效,后续整改工作得到持续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