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健全三项机制,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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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镇巴县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坚持靶向思维和问题导向,保持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以铁的纪律守护好绿水青山。

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以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明确问题线索移送主体责任、时限节点和方式渠道等。县纪委监委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对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送或选择性移送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梳理排查、移送交办、督促办结,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健全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县纪委监委抽调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人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针对案情较复杂的问题线索,经请示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联合调查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支持,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追责到位。

健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坚持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县纪委监委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审核审批、环保执法任意随意等问题,严肃查处对企业破坏环境、偷排偷放监管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以罚代管等问题,严肃查究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不力等问题。对环保领域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截至目前,生态环保领域共问责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诫勉谈话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