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突出“四个早”,廉洁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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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督促党员干部把住“廉洁关”、绷紧“廉洁弦”,风清气正过清明,镇巴县立足早提醒、早预防、早亮剑、早震慑,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节前、节中、节后各环节,积极营造文明、节俭、清廉的节日氛围。

节前会议早提醒。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节前廉政会议,重申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提出五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严禁在祭扫活动中侵害群众利益。

宣传动员早预防。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弘扬和倡导文明祭奠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让精神家园清明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川陕革命根据地镇巴烈士陵园,在缅怀革命先烈的同时接受廉政文化和红色文化教育,让廉洁意识入脑入心。利用镇巴纪检监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洁提醒和相关纪律规定,打好“预防针”。

监督检查早亮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要求,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借祭扫之机收送礼金;在祭奠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节日期间值班带班脱岗串岗等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

通报曝光早震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通报的一系列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县纪委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震慑,达到“通报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