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巴县纪委监委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审查调查主责主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转立案240件,结案2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聚焦“关键少数”,突出挺纪在前。集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督促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加强纪律规矩教育,通过县委书记讲纪律教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以上率下,引导全县领导干部严守“六大纪律”,守住廉洁从政底线。坚持有权就要有责,拧紧责任“压力阀”,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全年实施党内问责62人,领导干部问责31人;对5个镇(办)纪委书记、15个部门纪检组长、8个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1个镇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
健全制度机制,推进纪法衔接。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实现执纪审查、依法调查与审查起诉顺畅衔接,形成既协调配合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规范执纪审查程序,组织开展案件评审评查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393个;持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力度,建立定点联系和月督办、季通报机制,对执纪审查工作较为滞后的6个部门和3个镇进行了专项督查;继续抓好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审查调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等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严肃查处了县安监局原综合科科长罗某受贿案、县税务局泾洋税务所税收管理员邵某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持续强化高压震慑,1人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
紧盯重点任务,深化专项治理。制定印发《镇巴县“五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建立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办理、案件查办督办月报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五个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督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件的查办进展情况和线索处置情况,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专题研判和跟踪督办。开展“五个专项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未开展自查、未建立登记台账等10类问题发出通报1期。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7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2人,查处破坏生态环境保护问题41人,查处破坏营商环境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