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建立指导员制度,力促纪律教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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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文广旅局做好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后半篇’文章,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继续将警示教育抓实抓细并抓常。”近日,镇巴县纪委党风室主任柯尊强以指导员身份参加了县文广旅局的警示教育活动。

为推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镇巴县结合2018年度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印发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员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室主任担任指导员,深入所联系的镇(办)、部门(单位)参与并指导警示教育活动。要求指导员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和所联系单位行业特点,围绕纪律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宣讲《监察法》、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自行准备讲稿,通过面对面交流、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严守纪律底线。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本系统上年度违纪情况通报、本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预防机制、作风纪律建设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警示教育活动中的必讲内容,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建立指导员制度,一方面是监督、指导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防止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是为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自身能力、加强业务交流创造了平台。”镇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