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挺纪在前,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审理工作,念好“学、严、纪、访”四字诀,确保案件审理质效“双提升”。
围绕“学”字强素质。结合“两学一做”,在委局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充分利用周例会、廉政课堂、微讲堂学习新《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案件审理工作规程》等内容,坚持业务探讨常态化,确保审理人员学有所成;县纪委先后开展2次业务培训会,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制发《审理模拟卷》,实行案件协审制度,轮流对镇(办)纪委书记进行以案代训、一对一指导,持续提升基层纪委案件审理水平。
围绕“严”字把关口。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严把案件“入口关”。在受理调查组移送的案件时,着重对立案手续是否齐全、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是否明确、证据材料是否完整、审查程序是否规范等逐一审核,做到程序不到位不受理、事实不清楚不受理、材料不齐全不受理、案卷不规范不受理。严格把握审理提前介入的时机、范围,坚持审理提前介入工作到位不越位,从程序、手续、证据材料的补充完善等方面为调查组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发挥指导、参谋作用。
围绕“纪”字提质量。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意识贯穿于执纪审理工作始终。在审理工作重心上,从“审违法”向“核违纪”转变,坚持用党纪这把钢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凸显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在审理谈话上,重点核实违纪事实,听取被审查人的申辩和意见,耐心细致宣传党纪党规,消除被谈话人的心理负担,使其明纪认错、服纪悔过;改进审理文书撰写体例,严格依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行为进行分类,用纪言纪语准确、规范描述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在字里行间体现纪律审查特色。
围绕“访”字促成效。积极做好执纪审理“后半篇文章”,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将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干部考核、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相结合,监督检查处分决定落实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及时改正错误,指导其所在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健全防范机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守纪、知惧知止,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综合效果。
截至目前,全县共审结案件127件,其中自办案件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7人,按期解除处分5人,县纪委回访教育21人,无申诉、无反复申诉,实现了案件审理质量、效果“双提升”。